4月29日下午3時20分,太湖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三中隊民警在S211省道執行時,發現一輛號牌為皖HN65**的小型汽車有超速行駛的違法行為,于是便將該車輛攔下檢查。這一查,竟發現該車“不簡單”。
通過警務通查詢,民警發現這輛為法院查封、逾期未年審、脫保狀態,駕駛員駕駛證也逾期。更讓人震驚的是,查詢該車更是有56條違法未處理記錄,涉及超速、違法停車、不系安全帶等多種交通違法行為,累計記分130分,罰款金額達8200元。
據車輛駕駛人程某稱,因為平時忙,他一開始出現有交通違法“懶”得去處理。結果,交通違法越積越多,他也就更加不去處理了,車輛索性也不檢驗了,就這樣湊合著開,直到被查獲。
目前,該車輛被依法暫扣,駕駛人程某也被傳喚到太湖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三中隊接受處理。(王德 記者 楊宏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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